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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18-04-19 11:14:17   点击量 :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好《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积极创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努力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全国第一个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在我省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这对我省既是重大机遇,也是重大责任,更是重大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对《方案》的批复要求上来,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探索新路径,开创新模式,全力做好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动我省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开创强省建设新局面。
        2准确把握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方案》和《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试验方向和目标任务,按照“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围绕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统筹区域协调、城乡一体、陆海联动和减排节能绿色发展,主动对接服务国家战略,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做强做优“十强”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四新”经济发展聚集地,打造东北亚地区极具活力的增长极,推动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到2022年,基本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二、突出转换重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加快化解过剩产能,腾出发展新空间。大力破除低端无效供给,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任务,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着力化解钢铁、煤炭、电解铝、火电、建材、低速电动车等行业过剩产能,保持产能利用率在合理区间。研究制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财税金融等去产能配套政策,健全企业主体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职工安置机制。逐步加严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倒逼过剩产能加速退出。通过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形式,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制定老工业城市老城区搬迁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措施,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4做强做优“十强”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前瞻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把我省打造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和集聚区。强化新技术、新模式对传统产业的融合改造,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加快发展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实现“老树发新芽”和质量效益双提升。各市要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按照《方案》和《规划》要求,在“十强”产业发展中找准定位,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省直有关部门要“一业一策”制定完善支持配套措施,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十强”产业重点突破。
        5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催生释放新动能。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渗透融合,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推广开放式研发、个性化定制、协同式创新等制造业新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标准经济、融合经济、知识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加速衍生新环节、新活动,增加新产品、新服务、新供给,着力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动力
        6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倍增计划,在充分发挥已有平台作用的同时,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国家实验室、世界级超算中心、大洋钻探船等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在我省布局,加快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支持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鼓励和吸引中科院等知名院所和高校在我省设立新型研发、人才培养和中试基地。研究制定重大创新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专利基础信息等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具体举措。加强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强化高新区建设管理,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青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区、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7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加快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大力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2年,我省“瞪羚”企业总数达到3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2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80家。抓好创新政策落实,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产品首购等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全面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积极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开展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创新需求,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创新发展。
        8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面落实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政策规定,深入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管理、数据、知识等新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和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省科技成果交易中心、齐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建设,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投贷联动试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搭建科技金融协作大平台,构建覆盖创新链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新旧动能转换活力
        9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发挥国有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深入落实好我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差异化考核等试点工作。探索保护中小股东投资权益和经营话语权的有效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完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创新性、引领性产业布局转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贯彻落实好我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大力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0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机制。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意见。推动设立总规模60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创新企业投资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试点,推动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 一、并联审批。积极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开展投融资平台存量资产证券化试点。充分利用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积极发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等权益类交易市场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专业化投融资服务平台。
        11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突出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定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各类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构建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积极开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适当增加试验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完善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和标准,努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12构建财税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财税政策。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市县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政策,逐步将限制性、资源性行业的税收更多集中到省级,引导各地特别是资源型地区打破路径依赖、加快转型发展,在体制调节上体现正向激励与逆向约束。实施重点区域财政收入质量改善提升工程,对税收比重提高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市,按其上缴省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拓展新旧动能转换空间
        13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开放新格局,努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加快完善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布局陆海联运重要枢纽,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等试点,优化中欧、中亚班列,畅通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提高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引导钢铁、电解铝、轮胎等优势产能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深化政府、银行、出口信用担保机构、企业合作模式,创新企业走出去投融资机制。
        14加快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对外贸易,加快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展示交易、公共海外仓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省建设。济南、青岛、烟台三市要充分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授信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加快建设电子口岸,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进一步探索鲁港、鲁台经贸合作新模式,加快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举办好中东欧品牌展览会、东亚博览会、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
        15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引资。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放宽市场准入各项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统筹谋划全省重大经贸促进工作,举办好香港山东周、美欧日韩商务周等活动,强化与发达经济体的高端对接。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引资引智引技方法,瞄准世界5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更多地运用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招商等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实效性。
        16纵深推动区域开放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德州、聊城、滨州、东营等市要发挥区位优势,建立项目对接、平台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打造协同发展区。进一步深化环渤海地区合作,繁荣发展湾区经济。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地区经济联系,构建地区间协作发展机制。
        六、强化支撑保障,夯实新旧动能转换基础
        17强化人才智力支撑。落实好我省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调整“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范围,加大引进培养“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领军人才力度,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到山东工作条件限制,集聚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和顶尖人才团队。中央驻鲁高校和省属高校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新形势,积极开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组织实施新工科优先发展计划,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能源类、康复类综合大学。完善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机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培育一批勇于创新、开放进取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式,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抓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18强化法规和制度环境支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联审联办、全链条办理等行政审批新模式,推进信息系统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或“只跑一次”。到2018年年底,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形成“电子政务一片云,电子政务内外网两张网,数据资源、政务服务、业务协同三大体系,政策、产业、标准、安全四个支撑,体制、财力、智力、监督、审计五项保障”的“12345”发展格局。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省范围内应用互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完善信用约束和风险管控体系。推动市县大部门制改革,积极创建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验区。继续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协会商会收费。强化法制保障,修订废止制约新动能、新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产权保护,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9强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支撑。统筹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管道等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便捷高效的省内综合交通网络,打造“三环四横六纵”快速客运铁路网和“四纵四横”货运铁路网,建设“九纵五横一环七连”高速公路网络。到2022年,全省高速铁路总里程达到45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000公里。推动济南机场升级改造,加快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建设,打造国内一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枢纽机场。到2022年,新建枣庄、聊城、菏泽三个支线机场,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2个;新建37个通用机场,全省通用机场达到42个。统筹沿海港口资源,组建省级港口投融资平台,推进黄三角地区港口整合,加快青岛港、威海港港口重组步伐,促进沿海港口统筹协调发展。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通信管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共建共享。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实施接入网、城域网IPv6升级改造。统筹谋划建设一批跨流域、跨区域、跨省域重大水利工程,逐步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
        七、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推进机制
        20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谋篇布局,构建覆盖全省、相互衔接、配套联动的新旧动能转换规划体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编制“十强”产业专项规划和各类试点示范方案。各市要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本区域内列入《方案》和《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推进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连续性,着力抓好规划落实,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21加强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强省级层面统筹,打破区域、产业和资源配置等要素分割,统筹推进区域、城乡、陆海和减排节能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区域间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均等共享。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抓紧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推进机制。实施县域经济创新驱动提升行动,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陆海联动发展,加强海洋强省建设,提升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水平,创新陆海管理体制,开展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加快实施“智慧海洋”“透明海洋”工程,以海岸带为纽带优化海陆产业联动发展布局。统筹推进海湾、海岛等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统筹减排节能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推动主体功能区制度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空间开发时序,加强空间战略储备,提高治理能力和管控效率。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置等环境治理行动。
        22抓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坚持用工程的方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健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管理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完善筛选办法,明确入库标准,加强分类管理,实行动态调整。抓紧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通、覆盖全省”的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入库项目的管理服务、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完善入库项目扶持政策,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以区域为横轴、政策为纵轴、项目为斜线的“两轴一线”推进模式,形成“全省一张图、一个项目一张表”的工作格局,实现重点项目坐标管理和挂图推进。强化对重大项目的督导、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如期开工、投资进度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调出项目库等方式,督促整改提高,确保重大项目如期推进。
        23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各市、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试验区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分工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实、早见效。对《方案》中提出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试点示范,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市要抓紧制定符合实际的细化实施方案,主动与国家部委对口衔接,争取《方案》重大事项尽快全面落地。
        24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落实好我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各地特别是济南、青岛、烟台三市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升级、国企国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探索路子、贡献经验。承担试点示范任务的单位,要尽快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规划领导小组调整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审议确定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协调重点产业发展、发展资金平衡、“四新四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综合指导和推进试验区建设,做好督导考核、宣传推介工作。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各市要勇于担当、抓好落实,形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大合力。
        26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各级干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思想自觉、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总结梳理各领域的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挖掘树立典型标杆,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大力引导各行各业对标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促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7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新旧动能转换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工作细则,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尽快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做好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对试验区重大事项分工方案的督导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评估,对推动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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